关于举报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奖励办法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05-05-27 09:07:46 文字:【
大】【
中】【
小】
摘要:
水是商品,盗窃城市公共供水是违法犯罪行为。欢迎广大市民对破坏计量水表、供水设施、私接管道等各种盗水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后,根据追缴水费数额的大小,给予举报者500-1000元的奖励,或按查获案件后追缴水费金额的10%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2050778—3059 3060、2412058 2412109 13803420233
大同市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办公室
2005年5月26日
摘自2005年5月27日《大同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