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及民主评议工作,着力解决损害 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和群众满意的供水企业,按照市行评办统一安排部署以及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和纪委十四届二次全会精神,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集团公司决定在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工作,现制定2012年集团公司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十次党代会的要求,紧紧围绕集团公司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综合治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倾听群众呼声、解答百姓难题、接受群众监督、展示行业形象、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和谐发展”为宗旨,为圆满完成集团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集团公司成立行风建设领导组,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李日斌
副组长:张增光 张元明 蔺建明 王 军 唐文生
杨振洲 彭志东 侯占彪 王国胜 贾宏魁
肖晋辉 祁 燕
成 员:息海疆 朱太平 王继先 赵 鸿 陈晓红
张晋洁 郝建英 王一民 李 波 麻月斌
薛志中 夏金禄 于保太 刘继军 陈海滨
段 祯 施艺斌 乔振涛 杨桂林 姚顺利
办公室主任:蔺建明(兼)
办 公 室:监事会
联系电话:2412046 2412047
邮 箱:dtzlsjsh@126.com zlsjjw@126.com
三、评议对象
在对集团公司行风全面评议的基础上,重点对以下单位和部门及工作人员进行评议。即:南城营业处、北城营业处、口泉供水处、管网处、八水厂、供水处、水质处、调度室、水表出户办、自备井收费处共10个单位。
四、评议内容和重点
评议工作继续按照2011年度评议的内容和2012年市行评办的安排部署,一是完成上级和集团公司目标责任制的情况;二是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三是参评单位履行职责的情况;四是优化发展环境的情况;五是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
各参评单位要把评议的重点放在提升服务理念、夯实服务基础、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认真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理制、责任追究制等措施,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真正为用户解决实际问题。努力创建一个办事高效、诚信服务、依法经营、事务公开、清正廉洁的供水企业。
五、评议方法与步骤
集团公司按照统一组织,各基层单位及机关部、处、室分别实施的原则,采取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强化监督的方法进行评议。同时集团公司行评办负责对日常评议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具体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2012年3月至4月)
1.开好动员大会。各参评单位要按照集团公司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单位相应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领导组和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使行评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2.做好宣传发动。各参评单位要开展一次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内容包括工作职能、办事程序、服务项目、监督电话(信箱)以及对社会公开承诺等。充分利用《行评简报》、《供水通讯》、网站等媒体办好行风评议专栏,广泛宣传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营造良好氛围。
3.落实好对外服务承诺制度。通过新闻媒体、用户监督员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4.各参评单位要设立意见箱。公开举报电话和网址,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2012年5月至10月)
1.开展政风行风问题调查。各参评单位要组织行风监督员和相关人员,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行风问题调查报告,于6月15日前报集团公司行评办。
2.组织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邀请用户和行风监督员召开民主听证对话会,民主听证对话会要建立“会前发现问题定主题、会上围绕主题找不足、会后突出追踪抓整改”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群众提出热点、重点问题。
3.加大明察暗访力度。集团公司行评办有计划地对参评单位特别是重点窗口单位,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暗访的方式进行检查。
4.认真整改反馈。各参评单位要对媒体、用户、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正真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地以书面形式上报集团公司行评办。
5.重视发挥行风监督员作用。要进一步完善行风监督员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常态监督工作模式,合理安排监督活动,组织明察暗访,参加现场评议,来促进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
6.积极参与市行评办和集团公司组织的问卷测评。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2012年10月至12月)
1.测评考核记分比例。一是各阶段工作结束后,组织一次检查,计入平时工作考核得分,占20%;二是每季度组织一次明查暗访,占20%;三是组织用户监督员、新闻媒体、服务对象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和测评表的形式,对参评单位进行评议,占40%;四是年终工作结束后进行考核验收,占20%。
2.工作考核方法。采取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数量和质量,对本年度行风建设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依据,对用户满意度低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诫勉谈话,并取消当年评先资格。
六、评议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基层单位及机关部、处、室要将行风工作与落实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要求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严明的纪律和优良的作风为集团公司构建科学供水管理模式提供强有力保证。
2. 联系实际,注重实效。坚持纠、评、建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问题,要从完善制度上下功夫,推动制度创新,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3.完善制度,创新思路。要不断研究行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把握规律性,不断完善行风建设的规章制度,探索和建立行评工作的长效机制。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办法开展行评工作。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使行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4. 各参评单位要适时将行评安排布署、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小结书面报集团公司行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