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早就可接通自备井使用属违规
自来水早就可接通自备井使用属违规
本报讯(记者 尚铁军)非法使用自备井,高价收取水费,居民却只能饮用带有异味的水。25日,本报以《木材公司家属院井水浑浊有异味 居民苦盼自来水》为题,报道了木材公司家属院常年饮用浅层地下水,居民有“苦”难言一事。消息见报后,小区居民致电本报,希望通过媒体解决他们的用水问题。
大同市供排水集团北城营业所的负责人说,早在2008年他们就派人与益众园物业接洽自来水网进小区的相关事宜,但对方一直未予答复。根据2007年《大同市城市供水条例》,该小区早应向该公司提出申请,停用自备井,改用自来水,但至今未见来人联系。
市水务局负责人说,该局早在本报消息见报前已与益众园小区物业接洽,责令该小区立即停用自备井为居民供水,但考虑到居民停水后的生活问题,暂缓关闭时限。根据相关法规,自来水管网可到达地区一旦发现自备井,应立即予以关闭。小区居民在发现水质问题后,应及时到环保等检测部门检测。他们也希望该小区尽早向水务部门提出接通自来水的申请。
29日上午,记者再次来到益众园小区物业,但仍未见到物业负责人。
摘自2010年11月30日《大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