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上午,受省物价局委托,市物价局就大同市供水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自来水调价并实行“阶梯式水价”和“差别水价”申请在晨光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听证会。
是日上午,参与听证会的听证代表有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部门代表和专家代表、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新闻单位代表,共计42位,旁听代表11位。
听证会上,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我市唯一一家具有供水资质、可以从事城市公共供水的企业对自来水调价理由和方案等进行了陈述。申请人认为,我市水资源严重匮乏,城市供水矛盾日益突出,而且目前十分有限的水资源正在受到工业和生活排污的污染,水资源短缺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用水需求增加,居民用水在质和量的标准上都有所提高。在北方24个大中城市中,我市水价排在第22位,而在全省11个城市中,我市水价排在第10位。长期的低价位水价,导致我市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所以,适当调整水价有利于发挥经济杠杆作用,促进节约用水,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一份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
此次,该公司提出两套调价申请方案。方案一:水价由现行平均水价2.05元/立方米调整为2.98元/立方米,提高0.93元,平均调价幅度为45.37%。居民生活用水调价金额为0.7元/立方米,其中实行了“一户一表、出户改造、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即由现行的1.6元/立方米调整为2.3元/立方米;其他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非阶梯水价,即由现行的1.7元/立方米调整为2.4元/立方米。行政事业单位用水由现行的1.9元/立方米调整为2.7元/立方米。工业企业用水由现行的2.3元/立方米调整为3.4元/立方米。经营服务行业用水由现行的3.2元/立方米调整为4.3元/立方米。高档洗浴、洗车等大量消耗水资源的特种行业由现行的15元/立方米调整为30元/立方米。方案二:水价由现行平均水价2.05元/立方米调整为2.88元/立方米,提高0.83元,平均调价幅度为40.49%。除特行用水由现行的15元/立方米调整为30元/立方米,与方案一调价金额相同外,其余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经营服务行业用水的调价金额均比方案一调价金额降低0.1元。与此同时,以上两种调价方案均对于“一户一表、 分户改造、抄表到户”的居民生活实行“阶梯式水价”:每人每月用水量小于等于2.5立方米执行第一级水价,即基本水价(阶梯水价);每人每月用水量大于2.5立方米,小于等于3.5立方米的用水量执行第二级水价,第二级水价为基本水价的两倍;每人每月用水量大于3.51立方米以上的部分执行第三级水价,第三级水价为基本水价的3倍。此外,该公司还建议工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即对我市的火力发电、钢铁、化工、酿酒、制药、洗煤等行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企业,或者这些行业的企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部分,以及高污染企业用水,在现行水价和水资源费的基础上加倍,限制类用户加价1倍,淘汰类用户加价3倍。
随后,听证代表对该公司提出的两套调价申请方案展开讨论,各抒己见。代表们认为调价确有必要,只是认为在此次调价基础上,应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工业企业、经营服务行业水价提价幅度,尤其对特种行业,不仅要加大涨幅力度,还应限制其用水量。实行阶梯式用水,应做好现行的按户计费与阶梯式水价按人计费的衔接工作,出台细则,增强可操作性。对于城市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应采取相应的补偿政策,以保证其生活不受水价调整的影响。
据悉,听证会后,市物价局将汇总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综合考虑供水企业经营成本以及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参照周边城市的价格水平制定出切合我市实际的调价方案,上报市政府同意后,报省物价局批准执行。
居民用水如何调价﹖ 50余名代表听证会上畅所欲言
(记者 乔学府) “上调居民用水价格已势在必行,关键看如何调,调多少?”28日,在市物价局组织召开的推行水价改革、实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政策价格听证会上,50余名来自社会各阶层的代表畅所欲言,形成共识。
大同市严重缺水已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了,而利用价格杠杆来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继而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昨日,受省物价局委托,市物价局组织召开了价格听证会。普通消费者、专家、相关部门人员共42名正式听证代表及10余名旁听代表出席了听证会。
大同市惟一一家有供水资质的企业——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人作了调整大同市自来水价格申请方案的陈述报告。公司认为,调整自来水价格可进一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理顺城市供水价格,有效促进节约用水。同时补偿公司亏损,维持正常运营,确保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为此提出两个调价方案,涉及居民生活用水、企业用水、特行用水等方面。听证会主要讨论居民生活用水,两个方案分别是每立方米上调0.7元和0.6元。由于水表出户工作推进较难,“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暂时无法大面积实行。
代表们普遍认为,上调水价合情合理,势在必行。而针对上调水价,代表们一致提出如何保障低收入特困群体利益的问题。自来水公司在申请方案中也提出水价优惠方案,即按年度向特困户返还一定额度的水费,待政府批准后执行。代表们关注的另一个焦点是上调多少的问题。代表们认为居民用水价格上调应当考虑人们的承受能力,不易太高。并且,高耗水企业特别是洗浴业、洗车业应加大上调幅度。代表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认真测算后决定具体调价标准,并对水价上调后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而自来水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成本,更好地服务社会。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会后将把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然后逐级上报市政府、省物价局审批,最终确定调价标准。
2008-10-29 来源:大同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