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价格
水价类型居民生活用水机关团体用水工业用水经营用水

特种

用水

对已实施“水表出户、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实施阶梯水价未实施“水表出户、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
一级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以下二级水量每人每月2.5立方米以上至3.5立方米以下三级水量每人每月3.5立方米以上
现行水价2.2元/立方米4.4元/立方米6.6元/立方米2.3元/立方米2.7元/立方米3.4元/立方米4.3元/立方米30元/立方米
非居民用水价格40元/立方米
新水价2.7元/立方米5.4元/立方米8.1元/立方米2.8元/立方米4.9元/立方米
优惠对象城市低收入群体宾馆饭店其他非居民用户

具体优惠

方案

低保户居民生活用水,在一级用水量范围内,每立方米优惠0.5元,采取“先收后返,统一返还”的模式,先按新水价收取水费,年底将水费优惠差额统一汇至市低保中心,由市低保中心向低保人口返还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水价标准为4.3元/立方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水价标准为4.7元/立方米
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水价标准为4.6元/立方米2014年9月1日起水价标准为4.9元/立方米
2015年9月1日起水价标准为4.9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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